瑞凌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06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日在南山区蛇口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
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邱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以 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邱光先生提交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0
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良好。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李桓、杨依明、徐政及原独立董事
吴毅雄提交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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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审计机构分别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出具了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2021年4
月6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审计机构和保荐机构分别对《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意见。《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563.0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0.15%;利润
总额 8,000.1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0.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6,687.8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1.23%。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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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6,060,296.7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06,029.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51,232,778.16元,减去2020年度派发的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91,121,600.00元,母
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28,565,445.21元。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878,756.01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7,297,990.22元。
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455,296,000股扣除截
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的股本449,730,1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67,459,515.15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
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组
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结合其经营绩效等考核确定并经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进行发放。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2021年度津贴
按照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2021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议案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决定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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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日常运营的需要及投资、发展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
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以银行批准时点为准)。上
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
行调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有关的(包括
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
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
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
项核查意见,《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
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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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投
资期限为自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买入理财产品
时点计算)。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
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
最大化原则确定。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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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十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
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加速资金周转,保障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
格的机构申请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8,000 万
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
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4:30 时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
区 67 区隆昌路 8 号飞扬科技创新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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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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