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凌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平安 证券以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甘露、欧阳刚对瑞凌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79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瑞凌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 安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发行价格38.50元/股。 截至2010年12月23日,公司已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078,0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2,74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1,015,26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000020239200378711的人民币账户;扣除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149,643.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0,356.1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0]第120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2010 年 12 月 23 日募集资金净额 1,010,110,356.15 减: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27,041,992.49 减:2011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8,261,458.68 减:2011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69,010,321.91 加:2011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12,229,757.64 减:2012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9,184,885.70 减: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1,358,957.71 加:2012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14,339,495.88 减:2013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4,798,174.18 减:2013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1,246,354.27 加:2013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28,337,343.31 减:2014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4,770,848.53 减:2014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0,692,272.34 加:2014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33,958,732.72 减:2015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7,460,992.18 减:2015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3,015,197.24 加:2015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24,730,158.32 减:2016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99,782.50 减:2016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0,298,617.36 加:2016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15,644,101.42 加:2016 年度理财收益 1,504,054.79 加:2016 年度汇兑损益 16,947,295.83 减:2016 年度手续费 1,358.88 减:2017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9,139,115.97 加:2017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33,976,954.13 加:2017 年度理财收益 3,816,181.77 加:2017 年度汇兑损益 -19,673,007.33 减:2017 年度手续费 1,133.66 减:2018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570,068.43 减: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加:2018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26,257,986.19 加:2018 年度理财收益 10,337,628.91 加:2018 年度汇兑损益 16,621,963.71 减:2018 年度手续费 360.00 减:2019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3,557,958.65 加:2019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9,767,209.10 加:2019 年度理财收益 5,962,332.22 加:2019 年度汇兑损益 5,761,284.14 减:2019 年度手续费 430.00 减:2020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4,428,781.31 加:2020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5,549,532.22 加:2020 年度理财收益 9,935,067.28 项目 金额 加:2020 年度汇兑损益 -23,249,004.35 减:2020 年度手续费 4,600.18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36,821,761.8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1月23日, 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金叶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1月23日公司子公司昆山瑞凌焊接科 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金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1年4月26日公司子公司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珠 海瑞凌焊接自动化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2012年10月25日公司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募 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5年5月29日公司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募集 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6年7月13日公司子公司 RILAND INTERNATIONAL,INC.及保荐机构平 安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叶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4000020229200382049 65,761.93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NRA4000020209200628269 1,234,921.04 募集资金监管户(定期) NRA4000020214200025645 130,498,000.00 理财 4000020234000004145 142,289,463.35 小计 274,088,146.3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叶支行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443066326018010052316 88,977.37 理财 443066326018010052316 152,800,000.00 小计 152,888,977.3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部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OSA90000297231100 620,693.97 募集资金监管户(定期) OSA90000297232200 205,534,350.00 小计 206,155,043.97 中国银行法兰克福分行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DE29514107009700371286 3,689,594.22 小计 3,689,594.22 合计 636,821,761.8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8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 情况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与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属于公司的成本中心,无 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 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9年5月14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 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0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 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至2020年 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9,508万元。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对珠海固得(现名“珠海瑞凌”)公司增资扩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2,522.86 万元; 2、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24,800.00万元; 3、用超募资金设立及增资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实际使用13,136.57万元; 4、用超募资金设立瑞凌国际有限公司,实际使用823.24万元; 5、用超募资金设立瑞凌欧洲有限公司,实际使用149.11万元; 合计使用超募资金41,431.78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待公司董事会拟定详细使用计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9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 认为,瑞凌股份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9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瑞凌股份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凌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011.0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2.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603.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入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3)=(2)/(1) 状态日期 金额 (2)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逆变焊割设备扩产 否 25,284.00 25,284.00 - 15,124.12 59.82 2012/9/1 97.96 否 否 及技术改造项目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否 4,184.00 4,184.00 - 1,982.53 47.38 2012/3/1 是 否 3、营销服务中心及品 否 4,073.00 4,073.00 - 2,065.17 50.70 2013/3/1 是 否 牌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3,541.00 33,541.00 19,171.82 97.96 超募资金投向 1、对珠海固得(现名 “珠海瑞凌”)增资扩 否 2,500.00 2,500.00 - 2,522.86 100.91 2012/4/1 -78.20 否 否 股 2、设立及增资香港瑞 否 4,900.00 12,830.00 1.25 13,136.57 102.39 2015/4/29 404.74 不适用 否 凌 3、设立瑞凌国际 否 20,000.00 20,000.00 331.38 823.24 4.12 2016/4/28 105.01 不适用 否 4、设立瑞凌欧洲 否 23,000.00 23,000.00 110.25 149.11 0.65 2016/5/17 -1,158.58 不适用 否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24,800.00 24,800.00 - 24,80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75,200.00 83,130.00 442.88 41,431.78 -727.03 合计 108,741.00 116,671.00 442.88 60,603.60 -629.07 1、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由于受到国内外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项目累计投资金额和投资进度未达到项目投资计划,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但该项目已经形成的产能,可以解决公司之前逆变焊割设备产能不足的问题,基本实现了该项目原先规划的目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于 2016 年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 月 18 日终止。 (分具体项目) 2、对珠海固得(现名“珠海瑞凌”)增资扩股:由于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珠海固得原管理层的市场应变能力不足及公司与珠海固得的整合效果未达预期 等原因,导致珠海固得未实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11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超募资金向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增资人 民币 2,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珠海固得 51.46%的股权。本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30 日已支付全部款项。 2、2011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该事项。 3、2012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900 万元在香港设立全资 子公司。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完成该事项。 4、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7,930 万元(约合港币 10,000 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对香港瑞凌进行增资。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完成该事项。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5、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美国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完成该事项。 6、2016 年 2 月 18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为超募资金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转为超募资金进行管理;同意公司终止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管理。 7、201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3,000 万元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作为公司在欧洲地区进行对外投资和 业务开拓等的平台。截止至报告期末,合计已完成出资人民币 134,374,025.95 元。 8、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9、2017 年 8 月 2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10、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11、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2、2019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13、2020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29,508 万元。 1、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 4 号厂房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9-10 层。201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与实施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宝 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9-10 层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67 区飞扬兴业科技园 A 栋 7-9 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2011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 施地点变更情况 目”中深圳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为通过购置房产实施,变更后实施方式为租赁房产实施,实施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11 层。201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与实施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将“营 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11 层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67 区飞扬兴业科技园 B 栋 3-4 层。 1、2011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 目”中深圳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为通过购置房产实施,变更后实施方式为租赁房产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201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 施方式调整情况 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中成都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计划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前完成,天津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计划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前完成。经公司管理 层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成都、天津营销中心建设工作完成日期延期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 公司(含子公司昆山瑞凌焊接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2,704.20 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第 11263 号《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2011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2016 年 2 月 18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为超募资金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剩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为 超募资金进行管理;同意公司终止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在项目建设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了项目资金。 1、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 25,284 万元,截止 2016 年 2 月 18 日,项目累计投入 15,124.12 万元,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829.94 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结余原因:①近年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内宏观经济持续面临着下行的压力,受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 公司目前所处的焊接设备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并无明显改善,与原先的市场发展预期相差较大;②在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对总部原有的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和升级, 提高了生产效率,提升了原有产线的产能。根据行业及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精简了项目建设中部分厂房、产线的建设和生产设备的采 购;③在产线设计、建设及设备购置等方面,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提高了产线和设备的综合利用率,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投入金额。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 4,184 万元,截止 2016 年 2 月 18 日,项目累计投入 1,982.53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2,605.39 万元(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结余原因: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技术和经验优势,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从而节约了相 关设备和材料的投入;②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③公司利用政府给予的专项补助资金进行 研发设备、人员费用等投入,进一步节省了募集资金的支出。上市以来,公司获得各级政府补助累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中部分对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的投入,减少了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规模。④本项目相关课题研发需要用到的材料,与公司生产领用的材料大部分相同,都由公司统一采购后用自有资 金支付,未将研发领用的材料单独通过募集资金进行支付。 3、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 4,073 万元,截止 2016 年 2 月 18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2,065.17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2,361.62 万元 (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结余原因:①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依托现有的渠道基础与经销商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把部分营销服务中心改为依托当 地核心经销商进行共建,有效节约了营销服务中心方面的成本费用支出;②在品牌运营建设方面,公司根据行业市场情况以及对广告投放效果的评估,开拓并积 极利用网站、行业杂志等多元化平台进行公司产品宣传和推广,从而节约了部分在五金市场建立广告牌等费用的支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董事会拟定详细使用计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使用。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无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甘 露 欧阳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