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16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凌股份”或“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
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调整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期限,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
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
行。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独立董事:
        董秀琴   李桓   黄纲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