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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29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
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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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
技创新园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2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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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至议案8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2至议案8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
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
认。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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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号码:0755-27345999
    电子邮箱:riland@riland.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133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参会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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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54;投票简称:“瑞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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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股东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17:00之前将《参会登记表》以传真、
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公司传真:0755-27345999
4、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133
5、《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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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 14:30 时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
   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2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电    话: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若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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