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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3-29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2022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齐雪霞、吴毅雄、董秀琴、李
桓、黄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裁邱光先生提交的《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1
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良好。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董秀琴、李桓、黄纲及原独立董
事杨依明、徐政提交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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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审计机构分别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出具了意见。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
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五、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审计机构和保荐机构分别对《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意见。《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266.7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94.85%,2021
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13,605.4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70.07%;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87.1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74.75%。董事会认为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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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七、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6,559,235.6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1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655,923.5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328,565,445.21 元,减去 2021 年度派发的 2020 年度普通股股利 67,197,300.15
元,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57,271,457.16 元。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871,738.69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6,319,438.41 元。
    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455,296,000 股扣除截
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的股本 451,402,00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2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90,280,400.20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
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
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结合其经营绩效等考核确定并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进行发放。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2022 年度
津贴按照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2022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议案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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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决定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
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日常运营的需要及投资、发展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
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以银行批准时点为准)。上述
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
调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有关的(包括
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
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加速资金周转,保障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
格的机构申请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4,000 万
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
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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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隆昌路 8 号飞扬科技创新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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