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09-13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798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瑞凌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发行价格
38.50 元/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0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
销费和保荐费 62,740,000.00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1,015,260,000.00 元汇入本公司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0239200378711 的人
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149,643.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110,356.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0)第 12099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近日,深圳市德昀创新研究中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昀创新”或“甲方”)、深圳市德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昀科技”或“甲方”)、深圳市德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昀产业”
或“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或“乙方”)、分别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丙方”)签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情况及截至 8 月 30 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万元) 用途

深圳市德昀创新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15192   3800         购置研发及总部办

究中心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00391297                   公用房

深圳市德昀科技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15192   2890.36      购置研发及总部办

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00391049                   公用房

深圳市德昀产业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15192   5200         购置研发及总部办

展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00391173                   公用房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
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甘露、欧阳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
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乙
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
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
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
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
方义务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