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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凌股份”或“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房屋租
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公司引进高端人才的稳定性,与关联方深圳天煜信息系
统有限公司的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董秀琴    李桓   黄纲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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