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4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9-03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董事会成员。本次会
议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
董事 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
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7,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融资进行保证担保,公司以办公大楼及专利权向北京中
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流动资金贷款是公司与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最终以与各方
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事后向董事会报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流动资金
贷款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