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9-066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国信”)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2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
了董事会成员。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并聘请参与本
次发行的审计机构。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顺利推进,经审慎研究,
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的要求。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