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06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4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志
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
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软科技”)
扩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为其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1,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500万元,锐软科技
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锐软科技30%股权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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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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