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或“公司”)2016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国信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0 号)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78,481,254 股,发行价格 22.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5,651,091.52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7,893,021.83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757,758,069.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6]京会兴验字第 05000014 号)验证。 2、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148,355.97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371.34 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 具体情况为: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11,911.83 减:现金对价支出 0.00 手续费支出 0.46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募投项目支出 23,073.0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1) 23,025.75 加:专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558.8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70,0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2) 6,371.34 注 1:“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590.70 万元,“城市智能运营 中心”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435.05 万元。 注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已实际使用的 募集资金中尚有 1,311.07 万元未转出募集资金账户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 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在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北京昌平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 子城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京科技园支行(以 下简称“北京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5 家 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 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10261000000730819 8.78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697296584 0.00 浦发银行电子城支行 91200154800134355 0.00 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 20000001027500010649706 1,797.31 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 35090188000155430 5,876.32 合 计 7,682.41 注 3:经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 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账户、浦 发银行电子城支行账户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账户余额发生较大变化,系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 之间购买理财产品发生资金划转导致。 注 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账户、 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账户和浦发银行电子城支行账户余额发生较大变化,系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 之间购买理财产品发生资金划转导致。 注 5: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账户、 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账户和浦发银行电子城支行账户余额发生较大变化,系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 之间购买理财产品发生资金划转导致。 注 6: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已实际使用的 募集资金中尚有 1,311.07 万元未转出募集资金账户所致。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5,775.81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098.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355.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更 项 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项目 否 28,683.33 28,683.33 2,202.60 20,181.39 70.36% 2019 年 3 月 31 日 16,142.04 - 否 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目 否 31,038.55 31,038.55 4,619.66 17,231.83 55.52% 2020 年 4 月 30 日 - - 否 互联网银行平台项目 否 29,105.25 29,105.25 9,090.19 17,667.17 60.70% 2020 年 9 月 30 日 - - 否 城市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否 30,718.01 30,718.01 3,088.31 21,828.40 71.06% 2019 年 3 月 31 日 5,877.59 - 否 工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项目 否 25,019.97 25,019.97 4,072.33 17,210.73 68.79% 2020 年 10 月 30 日 - - 否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31,210.70 - 31,210.70 100.00% 2016 年 5 月 23 日 - - -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 - 23,025.75 23,025.75 - --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合计 - 179,565.11 175,775.81 46,098.84 148,355.97 84.40% -- 22,019.63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的议案》,募集资金项目“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互联网银行平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城市智能运营中心”、“工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叶青大厦 D 座变 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工业大数据智能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联平台”的实施方式。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互联网 银行平台”、“城市智能运营中心”的实施方式。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 5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已将 7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将 3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项目承诺投资额 28,683.33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实际资金支出 20,181.39 万元,投资进度达 70.36%,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501.94 万元(不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 财收益)。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8,501.94 万元及相应利息(实际利 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84%。 与计划相比,项目资金支出中减少了固定资产支出,主要是由于公司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并未对个人计算机、个人 笔记本电脑等通用设备进行大规模采购。对于某些实施费用(如:培训费用、知识产权费用、场地租赁投入等)及 流动资金,公司充分利用已有经营资源,并未专门占用项目资金。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城市智能运营中心”项目承诺投资额 30,718.0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 际资金支出 21,828.40 万元,投资进度达 71.06%,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889.61 万元(不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财 收益)。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8,889.61 万元及相应利息(实际利息 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5.06%。与 计划相比,项目资金支出中减少了固定资产支出,主要是由于公司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并未对个人计算机、个人笔 记本电脑等通用设备进行大规模采购。对于某些实施费用(如:培训费用、知识产权费用、场地租赁投入等)及流 动资金,公司充分利用已有经营资源,并未专门占用项目资金。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实际进展 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互联网银行平台项目”和“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项目”的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互联网银行平台项目” 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19 年 09 月 30 日,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0 年 09 月 30 日;“工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项目” 计 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19 年 10 月 30 日,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0 年 10 月 30 日。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148,355.97 万元,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 6,371.34 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 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 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 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 5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 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 置募集资金 7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 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3 月 4 日, 公司已将 7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将 3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2019 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东方国信 2019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东方国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广发证券对东方国信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海声 何 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