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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国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0-04-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或“公司”)2016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0 号)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78,481,254 股,发行价格 22.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5,651,091.52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7,893,021.83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757,758,069.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6]京会兴验字第 05000014 号)验证,确认募
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
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在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京科技园支行
  和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 5 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大数据分析服务
                    28,683.33     28,683.33    2,202.60       20,181.39             70.36%
平台项目
分布式大数据处
                    31,038.55     31,038.55    4,619.66       17,231.83             55.52%
理平台项目
互联网银行平台
                    29,105.25     29,105.25    9,090.19       17,667.17             60.70%
项目
城市智能运营中
                    30,718.01     30,718.01    3,088.31       21,828.40             71.06%
心项目
工业大数据智能
                    25,019.97     25,019.97    4,072.33       17,210.73             68.79%
互联平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31,210.70           -       31,210.70            100.00%
项目节余资金永
                            -             -   23,025.75       23,025.75                    -
久补流
募集资金项目投
                   179,565.11    175,775.81   46,098.84      148,355.97             84.40%
资合计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公司利益,
  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
  “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目”的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目        2020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1、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目

    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目前已经完成了系统研发基本工作,已经在部分电信
运营商客户现场进行测试,当前本系统已经具备了海量数据加载,海量数据存储,
海量数据加工等大数据处理的能力。

    由于客户在大数据分析处理项目的试用过程中,基于当前功能还存在很多细
化场景的需求。例如,部分客户对于海量数据加载数据格式的提出了灵活的要求,
需要本平台针对数据加载功能进行扩展;部分客户基于有限的计算资源,需要更
加灵活的算力配置,因此要求本平台提供多租户的资源隔离和共享的能力。

    为了进一步提供更加完善的应用场景的支撑能力,计划在资源分配、多租户、
高性能加载等方面加大研发力量的投入,为本项目的用户提供更加丰富的场景化
功能选项。此外,在客户的试用过程中,也不断总结经验、反馈问题、改进功能,
让系统的性能不断提升,稳定性和可靠性不断加强,为后续大规模推广打下坚实
的基础。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为公司扩充、增强现有产品功能、降低成本的产品
升级项目以及以公司核心技术为基础开发的新产品研发项目,虽然该募集资金项
目投资进度有所调整,但公司一直在进行相关软件的研发工作,并已经取得了项
目的部分阶段性成果。因此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事项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目”延期是根据项
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东方国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海声            何   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