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0906 号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 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证据。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 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专项审计说明第 1 页 我们认为, 贵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万奇(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 旭 中国上海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专项审计说明第 2 页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0 号)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78,481,254 股,发行价格 22.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5,651,091.52 元, 扣除发行费用 37,893,021.8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57,758,069.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6]京会兴验字第 05000014 号)验证。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在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京科技园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 支行 5 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10261000000730819 25,019.97 8.78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697296584 28,683.33 0.00 浦发银行电子城支行 91200154800134355 30,718.01 0.00 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 20000001027500010649706 29,105.25 1,797.31 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 35090188000155430 62,249.25 5,876.32 合计 -- 175,775.81 7,682.41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已实 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尚有 1,311.07 万元未转出募集资金账户所致。 专项审计说明第 3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148,355.97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371.34 万 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 3,318.62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集资金项目“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 “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互联网银行平台”、“城市智能运营中心”、“工业大数据 智能互联平台”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叶青大厦 D 座变更为北京市朝 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地点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工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的实施方式。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 “互联网银行平台”、“城市智能运营中心”的实施方式。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现金管理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4 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流 动性高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流 专项审计说明第 2 页 动性高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流动 性高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 年 4 月 1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 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 5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3 月 26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 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已将 7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3 月 7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 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仍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专项审计说明第 3 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 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项目承诺投资额 28,683.33 万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资金支出 20,181.39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8,501.94 万元(不含 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城市智能运营中心”项目承诺投资额 30,718.0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资金支出 21,828.4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8,889.61 万元(不含 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经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上述两 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全部 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专项审计说明第 4 页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8,355.97 募集资金总额: 175,775.8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6 年使用募集资金: 35,561.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7 年使用募集资金: 26,650.53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 40,045.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 46,098.8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日项目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大数据分析服务 大数据分析服务 8,501.94 1 28,683.33 28,683.33 20,181.39 28,683.33 28,683.33 20,181.39 2019 年 3 月 31 日 平台项目 平台项目 [注 1] 分布式大数据处 分布式大数据处 2 31,038.55 31,038.55 17,231.83 31,038.55 31,038.55 17,231.83 -- 2020 年 4 月 30 日 理平台项目 理平台项目 互联网银行平台 互联网银行平台 2020 年 9 月 30 日 3 29,105.25 29,105.25 17,667.17 29,105.25 29,105.25 17,667.17 -- 项目 项目 [注 4] 城市智能运营中 城市智能运营中 8,889.61 30,718.01 30,718.01 21,828.40 30,718.01 30,718.01 21,828.40 2019 年 3 月 31 日 4 心项目 心项目 [注 2] 工业大数据智能 工业大数据智能 2020 年 10 月 30 日 5 25,019.97 25,019.97 17,210.73 25,019.97 25,019.97 17,210.73 -- 互联平台项目 互联平台项目 [注 4] 6 永久性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1,210.70 54,236.45 35,000.00 31,210.70 54,236.45 23,025.75[注 3] -- 专项审计说明第 5 页 合计 179,565.11 175,775.81 148,355.97 179,565.11 175,775.81 148,355.97 注 1:“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项目承诺投资额 28,683.33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资金支出 20,181.39 万元,投资进度达 70.36%,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501.94 万元(不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与计划相比,项目资金支出中减少了固定资产支 出,主要是由于公司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并未对个人计算机、个人笔记本电脑等通用设备进行大规模采购。 注 2:“城市智能运营中心”项目承诺投资额 30,718.0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资金支出 21,828.40 万 元,投资进度达 71.06%,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889.61 万元(不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与计划相比,项目资金支出中减少了固定资产支出, 主要是由于公司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并未对个人计算机、个人笔记本电脑等通用设备进行大规模采购。 注 3: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项目和城市智能运营中心项目结余资金为 17,391.55 万元,相关账户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5,634.20 万元,合计 23,025.7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 4: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互联网银行平台项目”和“工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项目”的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互联网银行平台项目” 计 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19 年 09 月 30 日,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0 年 09 月 30 日;“工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项目” 计划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19 年 10 月 30 日,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0 年 10 月 30 日。 专项审计说明第 6 页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截止日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承诺效益 累计实现效益 计产能利用率 序号 项目名称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2,019.63 1 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项目 不适用 [注 1] 不适用 不适用 16,142.04 16,142.04 - 2 城市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不适用 [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5,877.59 5,877.59 - 3 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目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 3] 4 互联网银行平台项目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 3] 5 工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项目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 3] 注 1:“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项目”的开发期为 2.50 年,投资回收期为 4.44 年,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5.51%。 注 2:“城市智能运营中心项目”的开发期为 3.50 年,投资回收期为 4.67 年,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5.22%。 注 3:“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目”、“互联网银行平台项目”、“工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项目”尚在建设期,故不适用。 专项审计说明第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