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9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
励计划》、《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对《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
要、合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182元/股。
二、对《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
注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业绩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13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
限制性股票共计2,360,300股全部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7.23元/股(注:该
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前的回购价格),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数量及价格准确。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行为符合《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
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
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宗文龙 李俊峰 李正宁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