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7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编制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之签章页) 全体监事: 常志刚 时文鸿 赵 毅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