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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国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7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49089            债券简称:20东信S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了董事会成员。本次
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
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
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
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管连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需设立专门委员会,以完善和提升公
司治理。本届董事会拟设立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管连平先生、李正宁先生和李侃先生,其中管连
平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梁俊娇女士、霍卫平先生和李正宁先生,其中梁


                                    1
俊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正宁先生、梁俊娇女士和管连平先生,其中李
正宁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李侃先生、梁俊娇女士和金正皓先生,其
中李侃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管连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拟聘任霍卫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王卫民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敖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云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
刘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肖宝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彦斐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管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个人
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蔡璐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和开展公司证券事务。蔡璐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将其
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19,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因不满足第


                                   2
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将1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2,552,400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128名激励对象,
对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971,600股,回购价格为7.18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国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0号)的核准,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481,254股,发行价格22.88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1,795,651,091.52元,扣除发行费用37,893,021.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57,758,069.69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目已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5,197.72万元(不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96%。

    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197.72万元及相应利息等理财收益(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
额为准)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2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3
资金的注册申请。为规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
同意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京科技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用于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
后及时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
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
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信”)
建设研发大楼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安徽国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0年。公司为安徽国信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担
保期限不超过10年。

    以上拟申请的项目贷款额度是安徽国信与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最终
项目贷款额度及融资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在以上额度项下的授信的期
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及有关抵押、担保的其他条件由安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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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安徽国信视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事后向公
司董事会报备。

    公司董事会授权安徽国信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




                                   5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管连平: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公司主要创始人;1991 年至 1997 年,曾任
国营七〇〇厂设计主管和销售主管;1997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东方国信有
限执行董事;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管连平先生目前直接
持有公司 16.85%的股份,与自然人股东霍卫平为一致行动人,并与其构成公司
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无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霍卫平: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曾任国营北京有限电总厂
京信交换系统设备厂团支部书记、技术室主任;1997 年与管连平先生共同创办
东方国信;1997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东方国信有限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霍卫平先生目前直接
持有公司 12.32%股份,与自然人股东管连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并与其构成公
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无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卫民: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电气技术专业;自 2007 年至今历任公司项目
中心总经理、联通电信事业部总经理、联通事业部总经理。王卫民先生目前直接
持有公司 0.08%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
情形。
    张云鹏: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先后毕业于
吉林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分别取得本科及硕士学历。2013 年至 201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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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长沙众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张云鹏先
生目前持有公司 57,599 股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佳: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先后毕业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分别取得本科及硕士学历。2014 年至 2016
年 10 月在搜狐网担任移动新媒体事业部高级经理;2016 年至 2018 年 10 月在凤
凰网公司担任移动互联网事业部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刘佳先生
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敖志强: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毕业于西安
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11 年至 2015 年 8 月在山东福生矿安科技有限公司担任
总经理;2015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敖志强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1,208,035 股的股份,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肖宝玉: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先后就读于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2012 年至 2015 年在中国联通网络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资产管理处、运维财务
处、综合处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止,任中国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综合部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肖宝玉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
票 30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彦斐:女,1980 年出生,中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硕士学历,毕


                                    7
业于北京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10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
历任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彦斐女
士目前持有公司 0.07%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
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蔡 璐: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6 月出生,本科
学历,法学专业,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016 年 6
月加入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2017 年 11 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蔡璐女士目
前持有公司股票 35,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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