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方国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7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
了公司2021年6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所
有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王卫民先生、张云鹏先生、敖志
强先生、刘佳先生、肖宝玉先生和刘彦斐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
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
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况。所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管连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霍卫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聘任王卫民先生、张云鹏先生、敖志强先生、刘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肖
宝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彦斐女士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所聘任人
员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
注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业绩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12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
限制性股票共计2,971,600股全部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7.182元/股,本次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数量及价格准确。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行为符合《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
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
会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
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入金额。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董事会
                          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正宁                          梁俊娇                         李 侃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