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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国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49089           债券简称:20东信S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了监事会成员。会议
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
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
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
志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审核
意见为:
    (1)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
用科学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详细内容
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

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孙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孙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贰零四

玖”)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定向融资计划产品融资 8,000 万元,分 2 笔发行,分别为 4300 万元和 3700

万元,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对上

述融资进行保证担保,公司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8,000 万元,担

保期限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8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北京德昂世纪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详细请见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
参股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孙公司北京海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孙公司北京海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海湖云计算”)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拟向中关村担保申请委托贷款 12,000 万元,

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桥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代为发放,公

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12,000 万元,担保期限以实际合同约

定为准。若后续海湖云计算通过其他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定向融资计划

产品等方式)置换中关村担保委托贷款,且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担保的条件下,

公司继续在原担保额度范围内为置换后的融资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担保。

    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股权的其他合伙

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

按相应比例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详细请见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为参

股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
参股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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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