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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瑞特装: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刘伦善         许敬东              汪激清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