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19-007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重装”)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 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隆石化”)、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富瑞氢能”)于 2017 年共同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17000 万元已到期。其中公司 申请 9000 万元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借款;富瑞重装申请 6000 万元授信额 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追加抵押公司房产: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32787 号、土地:张国用(2015)第 0062727 号;长隆石化申请 1000 万元授信额度,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其余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富瑞氢能申 请 1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富瑞氢能其余小股东向公司 提供反担保。 现公司、富瑞重装、长隆石化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深冷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富瑞深冷”)拟继续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18000 万元,期限一年。其中公司申请 6000 万元授信额度,富瑞重装申请 8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追加抵押公司房产:张房权 证杨字第 0000332787 号、土地:张国用(2015)第 0062727 号;长隆石化申请 1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其余小股东向公司提 供反担保;富瑞深冷申请 3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富瑞重装于 2018 年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 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已到期。现富瑞重装拟继续向华夏银行申 请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焦康祥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张家港富瑞深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福新(晨新)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低温装备,电站、石油、化工、天然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 备及零配件制造、销售、安装;专用汽车(高真空大容量 LNG 专用槽车、L- CNG 移动式汽车加气车、L-CNG 城市天然气管网事故应急供气专用车等)的 制造、销售;同类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富瑞深冷的总资产为 124,528.80 万元,负债总额 为 95,236.5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7,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92,531.53 万元),净资产为 29,292.2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6.48%,2017 年度 营业收入为 80,235.97 万元,利润总额为 2,008.12 万元,净利润为 1,886.0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富瑞深冷的总资产为 104,129.29 万元,负债总额 为 76,598.3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21,562.3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74,426.59 万元),净资产为 27,530.9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3.56%,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34,474.10 万元,利润总额为-1,338.73 万元,净利润为-2,250.3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住所: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工业园朝东圩港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554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空气分离、石油化工、海水淡化重型装备的研发、设计、 制造和销售(设计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工业撬块、模块的研发、设 计、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84,373.5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27,149.2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10,625.0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5,079.89 万元),净资产为 57,224.3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2.18%,2017 年度 营业收入为 24,683.38 万元,利润总额为 981.58 万元,净利润为 948.14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113,414.78 万元,负债总额 为 55,676.7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9,243.8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49,229.55 万元),净资产为 57,738.0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9.09%,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9,272.07 万元,利润总额为 125.95 万元,净利润为 117.91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 919 号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30.7692 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石化装卸机械设备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长隆石化的总资产为 8,564.30 万元,负债总额为 2,496.5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496.59 万 元),净资产为 6,067.7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9.15%,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 6,658.28 万元,利润总额为 1,525.33 万元,净利润为 1,319.17 万元。(以上数 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长隆石化的总资产为 14,745.08 万元,负债总额为 7,610.6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3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7,610.61 万元),净资产为 7,134.4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1.61%,2018 年 1-9 月营业收 入为 5,301.05 万元,利润总额为 1,150.01 万元,净利润为 996.81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富瑞重装、长隆石化、富瑞深冷拟继续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总计人民币 18000 万元,期限一年。其中公司申请 6000 万元授信额度,富 瑞重装申请 8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追加抵押 公司房产: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32787 号、土地:张国用(2015)第 0062727 号;长隆石化申请 1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其 余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富瑞深冷申请 3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2、富瑞重装拟继续向华夏银行申请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由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证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签署。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08,083.9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 司对子公司担保 100,425.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9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5.70%。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 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12,083.9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子公 司担保 104,425.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20%,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6.65%(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为 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总资产),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审议结 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富瑞重装、长隆石化和富瑞深冷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富瑞重装、长隆石化和富瑞深冷信誉及经营状 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 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进行担保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富瑞重装、长隆石化和富瑞深冷日常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富瑞重装、长隆石化和富瑞深冷业务的发展,富瑞重装、 长隆石化和富瑞深冷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 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