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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瑞特装:关于修改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2020-08-01  

						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20-056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公司 12 名公司中高层管
理人员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
议”)。
     2、2020 年 6 月 12 日,《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正式实施,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依据、审核方式等发生了
变化。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与公司 12 名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签署了修订后
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原
协议不生效,自修订后的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3、本次发行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本次修订协议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黄锋、李欣、杨备、焦康祥、宋清山、姜琰、马君、李晓
峰、冯是公、李怀兵、章友兵、付旭东
    签订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
    (二)认购标的、认购价格、方式及数量
    甲方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1,000,000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
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
整)。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底价
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甲方董事会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资者
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黄锋认购
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李欣认购金额不低于 400 万元,杨备认购金额不低于
400 万元,焦康祥认购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姜琰认购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宋
清山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马君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李晓峰认购金额
不低于 100 万元,冯是公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李怀兵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章友兵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付旭东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
    乙方将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股份认购价格与
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乙
方将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双方同意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实际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
    (三)认购款交付、股票交付的时间和方式
    乙方同意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认购甲方本次
发行的股票,并按照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本次发行之缴款通知书的要求
将全部认购款按时足额缴付至本次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乙方按前述条款支付认购款后,甲方按规定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其认购股份的合法持有人。
    (四)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
让或上市交易。若前述限售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认
购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甲方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
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五)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则由此导致的损失
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
证认购协议的继续履行,同时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前述所发生的损失。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当且仅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2、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公司 12 名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签署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