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19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发行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汪激清 姜 林 袁 磊
2021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