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林)2022-04-27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7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内的 17 次
董事会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
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有关事项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
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3、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7 次,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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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
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
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解聘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2020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公司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核销
资产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增加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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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2021年
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履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切实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分析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做出决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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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机构举办的各类相关培训活动,加
深对最新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2021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1年度本人不存
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等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精神,不断学习,进一
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以严谨、认真的
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作用,促进公司的稳定健
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姜林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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