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8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
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汪激清 姜 林 袁 磊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