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8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利于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更好地完成总部下达的经营计划和业绩目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本次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汪激清 姜 林 袁 磊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