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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瑞特装: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瑞特装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进军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梁勇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项       目                             工作内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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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认购股份的限售安排                     是                       不适用
2.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3 月 31 日,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岑江华先生因个
                                  人工作调动原因离职,中金公司委派冯进军先生接替其持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变更后,发行人当前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冯进军、梁勇。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6 月 1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2]23 号),因中金公司 1 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
                                  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2.2022 年 6 月 7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2]32 号),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
                                  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等事项,中国证监
                                  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指出的事项
                                  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说明或完成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冯进军                          梁   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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