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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晶科技: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2-0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
2018 年 11 月 13 日、2018 年 11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2,07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最高成交价为 5.26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6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8,624.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
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1,646,700
股,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1 月 8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
日(2018 年 12 月 5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53,706,500 股)的
25%。根据《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定
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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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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