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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诚信、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以股权资产质押向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
药研院”)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并拟将持有的江苏中
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瑞”)95%股权(即 2,280 万股股份)
质押给天津药研院,作为本次授信事宜的增信措施。
    公司本次以股权资产质押向天津药研院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的授信额度,有利
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中科新瑞的资
信及经营状况良好,本次股权质押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中科新瑞的
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
以股权资产质押向天津药研院申请授信事项。




                                                         独立董事:周新宏
                                                                       曾会明
                                                                       刘江涛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