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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2022-05-19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晶科技”)拟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北市成长型
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合计 31.08%的少数股东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以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
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
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