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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22-05-19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和晶科技”)拟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北市成
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和晶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或“标的公司”)合计 31.08%的少数股东股
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最近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
购买或出售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