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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11-29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9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说明如下:
    1、修订说明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内的回购股份
10,155,993 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448,941,998 股
变更为 438,786,005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亦将由 44,894.1998 万元变更为
43,878.6005 万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此外,根据现行的相关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对《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894.1998 万元。                    43,878.6005 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4,894.1998 万股,均为普通股。        43,878.6005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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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                     联人提供的担保;
   (八)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提供的担       (八)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提供的担
保;                                 保;
   (九)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       (九)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
情形。                               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
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二条公司发生的下列重大交       第四十二条公司发生的下列重大交
易(提供担保、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 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
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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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
对值计算。公司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 对值计算。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
标的相同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 同一交易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
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按照规定履 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
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 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
算范围。                               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应当确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应当确定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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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有权决策公司发生的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
交易金额达到下述标准之一,但尚未达 现金资产、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到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需要递交股 关联交易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该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10% 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属于本章程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         属于本章程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
交易行为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交易行为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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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会有权审议公司与关         (四)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
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 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
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万元以上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 议: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50
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       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1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
资产绝对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出席     上、低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
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的关联交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易。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 3人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
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
会审议批准。                          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
   ……                               大会审议批准。
                                          ……
    第一百九十四条释义                     第一百九十四条释义
    ……                                   ……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           (三)关联关系是指深圳证券交易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所发布的最新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 形。
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         (四)交易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 布的最新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联关系。                              票上市规则》中所称的交易事项。
    (四)交易,是指:(1)购买或者出        (五)关联交易是指深圳证券交易
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所发布的最新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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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4) 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所称的关联交易事
提供担保;(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6) 项。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7)赠
与或者受赠资产;(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10)转让或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11)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
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
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
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
在内。
    (五)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
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
易:(1)本条第(四)款规定的交易事
项;(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3)
销售产品、商品;(4)提供或者接受劳
务;(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6)在关
联方财务公司存贷款;(7)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
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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