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渊)2023-04-2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
相应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1 次,实际出席会议 11 次。
2、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实际出席会议 3 次。
3、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战略委员会 1 次,实际出席会议 1 次;应出席提名委
员会 1 次,实际出席会议 1 次;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实际出席会议 2
次。
本人以勤勉、诚信、独立、客观为原则,准时参加相关会议,提前详细阅读
相关会议的各项议案和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在报告期内相关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详细了解公司运作的基础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了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书面的独
立董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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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事项
2022 年 1 月 5 日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8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延长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项目投资期限事宜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2022 年 5 月 17 日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36 号)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18 日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
2022 年 8 月 29 日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
伙人权益份额转让事宜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独
立意见
2022 年 9 月 22 日
独立董事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1 月 28 日 关于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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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方案的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确定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独
2022 年 12 月 16 日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并就相关
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正,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仔细阅读相关资料,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考察,结合
电话和邮件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
持续的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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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
交流。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运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渊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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