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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盛教育: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9-26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三盛智慧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张辉为公司总经理,提名海洋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提名徐楚
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管红明为公司财务总监。我们认为公司进行上述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
    根据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张辉、海洋、徐楚、管红明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正文内容到此结束)
(此页无正文,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
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金山             刘胤宏            任毅人                林   炜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