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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盛教育: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三盛教育         公告编号:2021-032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 21 号楼
三盛大厦五层三盛教育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董事推举由副董事长张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02,973,41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51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2,50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38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7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72,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2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7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
0.125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2,900,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291%;反对73,000股, 占出席 会议所 有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88%;反对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2,900,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291%;反对73,000股, 占出席 会议所 有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88%;反对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2,900,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291%;反对73,000股, 占出席 会议所 有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88%;反对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四)《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2,900,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291%;反对73,000股, 占出席 会议所 有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88%;反对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2,889,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83%;反对84,100股, 占出席 会议所 有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8,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8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2,516,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8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8,05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8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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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2,516,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8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8,05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8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2,795,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270%;反对17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94,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89%;反对1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2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2,889,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83%;反对84,100股, 占出席 会议所 有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8,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8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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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曾嘉、霍雨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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