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4-10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5-02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9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9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7,98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6,97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4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4
月 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610 容建芬
2 00*****365 由强
3 00*****356 吴军
4 00*****787 王珩
5 00*****652 陆建平
6 01*****259 成南
7 01*****426 王兆勤
8 00*****432 陈克
9 01*****973 裴骏
10 01*****674 陈雪荣
11 01*****654 裴振华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4 月 16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2,400,000 80.02 31,200,000 93,600,000 80.0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233,602 0.30 116,801 350,403 0.30
3、其他内资持股 62,166,398 79.72 31,083,199 93,249,597 79.7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80,000 19.98 7,790,000 23,370,000 19.98
1、人民币普通股 15,580,000 19.98 7,790,000 23,370,000 19.9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77,980,000 100.00 38,990,000 116,97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16,970,000 股摊薄计算,2014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36 元。
八、咨询机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咨询联系人:谢武
咨询电话:0512-62852336
传真电话:0512-62852120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