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4-23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5-02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表决董事 5 人,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5 年
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对上述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通过《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6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为: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6,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申请金
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上述银行授信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函等信用品种。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裴振华先生全权办理以上授信事宜并签
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有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址地点,公司研发中心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阳路南、展业路西的公司新建厂房厂址,建筑
面积2,000平米。同意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所在地苏州工业
园区双马街99号2号楼,建筑面积2,840平米,并将研发中心项目完成日期延期至
2015年12月31日。除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和完成日期延期外,其它事项不
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