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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超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5-04-24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    财务顾问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天华超净        证券代码                    300390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 ■      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1、交易对方:冯忠、冯志凌、同成创展(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无锡英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益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
                       无锡市凌悦投资有限公司、包仲良、郭一鸣、关平、冯晓丹、郑秉权

                          2、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 裴振华、包建华、淳富投资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否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         否 □
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变   是 □      否 ■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    是 □     否 ■
更                                            约收购义务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宇寿医疗 100%股权在交易基准日的预估价值约为 40,800 万元。根据《购
                       买资产协议》,标的公司在交易基准日后、资产交割日前可对交易对方分配
                       现金股利不超过 800 万元,该部分现金股利应从标的资产作价中扣除,扣除
                       后的金额即为本次交易作价。经双方初步协商,本次交易作价约为 40,000
                       万元。其中,上市公司以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 35,800 万元,以现金
                       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 4,200 万元。
方案简介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裴振华先生、包建华先生、淳富投资等 3 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91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现金对价以及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费用等。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
                       总金额(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
                       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5%。




                                                                                     —1—
                                                         核查意见
 序号                      核查事项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1.1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
          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
                                                         √
          争,增强独立性
1.2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
                                                         √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不适用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
          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                  不适用
          易予以消除
1.3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
          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
          属转移手续
1.4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
          九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1.1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
          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     √
          是否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
2.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2.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2.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
          真实
2.2.2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
          的情况
2.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
          基本情况




  —2—
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2.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2.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
2.3.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
                                                       √
        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2.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2.4.1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
        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   √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交易对方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
                                                       √
        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2.4.2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
        情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不适用
        等问题
2.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2.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2.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参
                                                                 与认购发行股份配套募
                                                            √   集资金,交易完成后,标
                                                                 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持
                                                                 股超过 5%
2.5.2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
        理人员的情况
2.6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
                                                       √
        让其所持股份
2.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

三、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所购买资产的情况
3.1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
                                                       √
        围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
                                                                        不适用
        因素
3.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3—
3.2.1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
                                                         √
          续经营记录
3.2.2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
                                                         √
          间是否真实
3.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3.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3.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
3.3.2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
                                                         √
          的非经常性损益
3.3.3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
                                                         √
          较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3.3.4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
          (如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     √
          明
3.3.5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
                                                         √
          或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
3.3.6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
                                                         √
          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3.4.1     如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不适用
3.4.1.1   权属是否清晰                                        不适用
3.4.1.2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
          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          不适用
          或其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3.4.1.3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
                                                              不适用
          策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
                                                              不适用
          重大风险
3.4.1.4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
                                                              不适用
          营销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3.4.2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
          算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3.4.2.1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
                                                         √
          利
3.4.2.2   该项权益性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
                                                         √
          属是否清晰
3.4.2.3   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
                                                         √
          有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4—
3.4.2.4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
          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有证据表明,该股     √
          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3.4.2.5   股权对应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
          是否已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                       √
3.4.3     该项资产(包括该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是否无权
                                                         √
          利负担,如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
          是否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
                                                         √
          措施的情形
3.4.4     是否不存在导致该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
                                                         √
          管部门处罚的事实
          是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
3.4.5     相关公司章程中是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
                                                         √
          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3.4.6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
          易
          相关资产的评估或者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相
                                                         √
          比是否存在差异,
          如有差异是否已进行合理性分析                   √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易
                                                         √
          是否在报告书中如实披露
3.5       资产的独立性
3.5.1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的经营独立性,是否
          未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     √
          营权、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确定性
3.5.2     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直接参与其经营
                                                         √
          管理,或做出适当安排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3.6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与主业无关资
                                                         √
          产或低效资产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3.7       涉及购买境外资产的,是否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
          如委托境外中介机构协助核查,则在备注中予以
                                                              不适用
          说明(在境外中介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有关上述
          内容的核查,可援引境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3.8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     √
          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
3.9       拟在重组后发行新股或债券时连续计算业绩的




                                                                   —5—
3.9.1     购买资产的资产和业务是否独立完整,且在最近
                                                                        不适用
          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3.9.2     购买资产是否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
                                                                        不适用
          制人之下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3.9.3     购买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是否实行独立核
          算,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                    不适用
          收入、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否能够清晰划分
3.9.4     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不适用
          签订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聘用关系
          是否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
                                                                        不适用
          理作出恰当安排
3.10      交易标的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是否与上市
                                                       √
          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存在较大差异按规定须进行变更的,是否未对交
                                                                        不适用
          易标的的利润产生影响
3.11      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与技术是否不属于政策
                                                       √
          明确限制或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
3.12      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4.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
4.1.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是否不低于董事会就定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
          向发行做出决议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价: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
                                                                 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的 90%
                                                                 2、配套募集资金定价:
                                                                 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
                                                                 准日前 1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4.1.2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上市公司股票是否不存在交
                                                       √
          易异常的情况
4.2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如以评估值为基准
          确定
4.2.1     对整体资产评估时,是否对不同资产采取了不同
                                                       √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                       √
4.2.2     评估方法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
4.2.3     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




  —6—
4.2.4   是否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        √
4.2.5   评估的假设前提是否合理                        √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产品价格、销售
        量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特别是交易标    √
        的为无形资产时
4.2.6   被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明确,包括权益类资产对
                                                      √
        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
4.2.7   是否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而对公司利
                                                      √
        润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4.2.8   是否不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可能导致上市公
                                                      √
        司 每年承担巨额减值测试造成的费用
4.3     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本次资产交易定价是否公
                                                      √
        允、合理
4.4     是否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与最近 3 年的评
                                                      √
        估及交易定价进行了比较性分析
五、定向发行须获得的相关批准
5.1     程序的合法性
5.1.1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已就本次定向发行事项
                                                      √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序
5.1.2   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
        规则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
5.1.3   定向发行方案是否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
                                                      √
        股东表决通过
5.2     定向发行后,是否未导致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
                                                      √
        他限制经营类领域
        如存在前述问题,是否符合现阶段国家产业发展
        政策或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应特别关注         不适用
        国家对行业准入有明确规定的领域
5.3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
        化
        如发生变化,交易对方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收购
                                                           不适用
        管理办法》履行公告、报告义务
5.4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交易对方触发要约收购
                                                      √
        义务
        如是,交易对方是否拟申请豁免                       不适用
        股东大会是否已同意豁免其要约义务                   不适用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7—
6.1       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后,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
6.2       如果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该变更
                                                                     不适用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未变更主营业务,定向发行的目的与公司战
                                                         √
          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6.3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6.3.1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盈
                                                         √
          利能力
6.3.2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否不为现金
          或流动资产,或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不确定
          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
          (例如主要资产是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经营的股权
          投资、债权投资等)
6.3.3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
          务,该等资产或业务是否未受到合同、协议或相     √
          关安排约束,从而具有确定性
6.3.4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
                                                         √
          的特许或其他许可资格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
                                                                     不适用
          定性
6.3.5     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
          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
          有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     √
          时交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6.3.6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
                                                                     不适用

          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
                                                                     不适用

6.3.7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
                                                              不适用,未编写《重组报
          反映本次重组后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
                                                                      告书》
          能力和存在的问题
6.3.8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     √
          排是否可行、合理
6.4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
6.4.1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




  —8—
        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                           √
        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是否保持
                                                       √
        独立
6.4.2   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
        中所占比重是否不超过 30%,未影响公司经营的     √
        独立性
6.4.3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
        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
        上市公司是否已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
        批准和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     √
        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6.4.4   是否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             √
6.4.5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交易对方及其
        关联方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     √
        司风险的情形
6.5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6.5.1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
        司保持独立,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     √
        市公司现有资产的稳定性构成威胁
6.5.2   定向发行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
        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
        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6.5.3   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
                                                       √
        开
6.5.4   如短期内难以完全做到,是否已做出合理的过渡
                                                       √
        性安排
6.5.5   定向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
                                                       √
        之间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适用
6.5.6   定向发行后,是否不存在出现因环境保护、知识
        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
                                                       √
        纠纷的情况;如存在,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
七、相关事宜
7.1     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
                                                       √
        律顾问是否由上市公司聘请(具体情况在备注栏
        中列明)




                                                                 —9—
7.2          相关当事人是否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
             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
             相关信息是否未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
             相关当事人是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
                                                          √
             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7.3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具过相
                                                          √
             关承诺
             是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
             如该等承诺未履行是否对本次收购不构成影响                 不适用
7.4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7.4.1        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
                                                          √
             动
7.4.2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7.4.3        是否不存在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7.4.4        是否不存在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各中介机构(包
             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
                                                          √
             评估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内幕
             交易的嫌疑
7.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   √
             或声明是否涵盖其应当作出承诺的范围
             是否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其应负的诚信义务         √
             是否不需要其对承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补充       √
7.6          定向发行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了定向发行后的经        不适用,尚未编制《重组
             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政策        报告书》
             风险及其他风险
             风险对策和此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结论性意见




  — 10 —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规定》、《财务顾问
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规定》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情形;本次交易的实施将
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4、鉴于宇寿医疗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方案,届时本独立财务顾问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准则,对本次交
易方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