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2015-04-24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通过向冯忠、冯志
凌、同成创展(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英航冶金科技
有限公司、苏州益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凌悦投资有限公司、包仲良、
郭一鸣、关平、冯晓丹、郑秉权(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无锡市宇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 25%。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在了
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完成以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
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我们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丹云 沈国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