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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超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7-07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5-04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7 月 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7 月 5 日至 2015 年 7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7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5 人,
代表股份 70,057,9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9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70,038,9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87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9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62%。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股
份 10,481,4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96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10,462,4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944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9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62%
    公司董事应出席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公司监事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38,9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
反对 18,9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2,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8%;反对 18,9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