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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超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6-11-21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6-039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12 月 25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
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现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
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
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
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
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
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前, 按
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
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候选人关于
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8、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要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下列
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其中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
资质;
    5、《公司章程》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
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年满 18 周
岁的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五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
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6 年 11 月 25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 (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武
    联系电话:0512-62852336
    传真:0512-62852120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邮编:215121)

附件: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1 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股)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董事        □独立董事
                                  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
                     □是 □否(请在“是”或“否” 前打“√”)
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
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
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