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04-25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2 号文《关于核准苏州天华超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7 月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50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 1,558 万股,
老股转让数量为 392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4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196.26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3,200.2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为 9,99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7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 271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5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812.77 万元。2016 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449.4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00.3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
收入 36.98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133.2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累计 137.27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0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0 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
1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华超净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忠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6 号文)的核准,公
司向冯忠等 11 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512,915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68 元)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裴振华等 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36,085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54 元)募集配套资金,应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773.5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07.1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为人民币 9,066.39 万元,该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981 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5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759.14 万元。2016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4,762.1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 2.99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9,070.1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累计 3.72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 年 8 月,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
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园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
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1651958),招商银行园区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05481090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2015 年 12 月,公司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园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中信银行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4200064924)。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2016 年 12 月,公司分别撤销在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 : 691651958 )、 在 招 商 银 行 园 区 支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512904054810909 )、在中信银行园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
8112001014200064924)。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
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园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
监管协议终止,公司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
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园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状态
512904054810909 — 已销户
招商银行园区支行
小计 —
691651958 — 已销户
701768615 — 已销户
701768720 — 已销户
701768432 — 已销户
701768561 — 已销户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701768607 — 已销户
701768545 — 已销户
701768344 — 已销户
701768336 — 已销户
小计 —
3
中信银行园区支行 8112001014200064924 — 已销户
合 计 —
三、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9,203.3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9,062.39 6,611.88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9,203.38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 否 已 变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 年 度 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1)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度(%)(3)=(2)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资金投向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1)
承诺投资项目
1.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
否 7,027.00 7,027.00 3.53 7,067.54 100.58 2015 年 07 月 31 日 1,098.03 否 否
产品扩产项目
2.研发中心项目 否 2,969.00 2,969.00 445.90 1,665.41 56.09 2016 年 09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否 9,066.39 9,066.39 4,762.13 9,070.11 100.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062.39 19,062.39 5,211.56 17,803.06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否 不适用 1,400.32 1,400.32 1,400.32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
5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2015 年 4 月 22 日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工业园区娄阳路南、展业路西的公司新建厂房厂址变更为公司总部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双
施地点变更情况 马街 99 号 2 号楼。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2014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143.23 万元。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不适用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不适用
情况
注 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期
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使用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注 2:研发中心项目基于所处行业技术的不断升级以及下游产品应用的快速发展变化,公司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适时调整、优化设备采购与费用投入,
有效降低项目支出,因而节约部分募集资金,形成资金节余。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