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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超净:关于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17-04-25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7-01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7] 2445 号《审
计报告》,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144,814.7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31,312,755.94 元 , 减 去 期 间 实 施 的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27,563,800.00 元,母公司 2016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7,604,141.18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278,847,631.34 元。

    一、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16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条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第(二)款规定:“公司可
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
配的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公司 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6,144,814.76 元,鉴于《公司章程》
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和公司 2016 年度母公司的经营情况,2016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
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