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8-07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由于公司属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非
金融企业,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
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
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
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
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
认的利息收入。
(二)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财政部《修订通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
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
政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