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9-07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裴
振华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表决董事 6 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
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裴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
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裴振华(主任委员)、陆建平、沈同仙。
2、提名委员会:沈同仙(主任委员)、龚菊明、裴振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裴振华(主任委员)、沈同仙、龚菊明。
4、审计委员会:龚菊明(主任委员)、沈同仙、容建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陆建平先生
为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王珩女士、裴
骏先生、徐志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谢武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谢武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原超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金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
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备查文件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裴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毕业,获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曾就职于江苏省纺织研究所,先后在针织研
究室、新产品经营部工作。1997 年 11 月创办本公司,199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
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中国电子仪器协会
防静电装备分会副理事长、苏州市政协委员等。
截止目前,裴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1,564,067 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与董事容建芬女士系夫妻关系,与高管裴骏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公
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
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
陆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研究
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无锡菊花电器集团公司销售代表。1997 年 11 月至今在本
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止目前,陆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76,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
王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北京大学 MBA 硕士。
历任保利工程公司销售工程师。1997 年 11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王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386,005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
裴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苏州
工业园区泰伦净化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
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裴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33,563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裴振华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徐志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晶
端显示器件(苏州)有限公司工程师、部长、副本部长;2017 年 8 月至今在本公司
工作,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截止目前,徐志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
谢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安固
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2005 年 9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谢武先生 2012 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
截止目前,谢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2852336
传真:0512-62852120
邮箱:thcj@canmax.com.cn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编:215121
原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齐齐哈尔北钢集团公司成本主管,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
公司成本科长、副部长及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苏州重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阴恒
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2017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原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金鑫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就
职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金鑫女士 2018 年 1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目前,金鑫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2852336
传真:0512-62852120
邮箱:thcj@canmax.com.cn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编:2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