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0-11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275,141,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9.9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60,776,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30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4,364,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4,350,40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23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9,985,4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62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4,364,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58%。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19,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 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2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 2.01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19,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 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议案 2.02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19,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 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议案 2.03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19,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 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2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议案 2.04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19,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 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 2.05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 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2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议案 2.06 (6)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34,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44,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2.07 (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19,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 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2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议案 2.08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19,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 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2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议案 2.09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24,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 2.10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24,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34,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 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2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4.00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19,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 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2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19,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 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2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6.00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2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 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7.00 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2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 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8.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2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 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9.00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34,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44,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10.00 审议《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34,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44,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11.00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57,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8%; 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44,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裴振华先生、容建芬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