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0-12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654,251 股,占总股本的 2.2954%;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量为 5,973,927 股,占总股本的 1.083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发行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出具《关于核准苏州天华超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2486 号),核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核准文件部分内容如下: 核准公司向冯忠发行 6,680,321 股股份、向冯志凌发行 4,268,033 股股份、向同 成创展(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132,841 股股份、向无锡 英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1,494,450 股股份、向苏州益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 行 1,057,196 股股份、向无锡市凌悦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553,505 股股份、向包仲良发 行 124,539 股股份、向郭一鸣发行 110,701 股股份、向关平发行 55,351 股股份、向 冯晓丹发行 22,140 股股份、向郑秉权发行 13,83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337,085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 套资金。 根据上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文件的核准,公司向冯忠、冯志凌、同成创展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英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无锡英航”)、苏州益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宇投资”)、无 锡市凌悦投资有限公司、包仲良、郭一鸣、关平、冯晓丹、郑秉权共计发行 16,512,915 股人民币普通 A 股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同时,公司向裴振华发行 1,289,773 股股份、向包建华发行 443,156 股股份、向 上海淳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443,156 股股份、向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 2,160,000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募集配套 资金实际发行股份合计 4,336,085 股人民币普通 A 股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7,819,000 股。 (二)本次发行后股本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7,81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股份,共计转增 206,728,500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16 年 4 月实施完毕。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344,547,500 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44,54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股份, 共计转增 206,728,500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19 年 5 月实施完毕。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增加至 551,276,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51,276,000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205,652,755 股,无限售流通股 345,623,245 股。 二、本次涉及限售股份锁定及解除限售的承诺及安排和承诺履行情况 (一)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所持股份锁定及解除限售的承诺: 1、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12 个月,且补偿义务人在《补偿协议》项下的到 期补偿义务(包括盈利预测补偿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冯忠、冯志凌、无锡英 航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总数中的 25%解除限售,计算结果不是整数的,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向下取整。 2、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24 个月,且补偿义务人在《补偿协议》项下的到 期补偿义务(包括盈利预测补偿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冯忠、冯志凌、无锡英 航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总数中的 5%解除限售,计算结果不是整数的,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向下取整。 3、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36 个月,且补偿义务人在《补偿协议》项下的到 期补偿义务(包括盈利预测补偿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冯忠、冯志凌、无锡英 航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总数中的 20%解除限售,计算结果不是整数的,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向下取整。 4、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48 个月,且补偿义务人在《补偿协议》项下的到 期补偿义务(包括盈利预测补偿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冯忠、冯志凌、无锡英 航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总数中的 25%解除限售,计算结果不是整数的,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向下取整。 5、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60 个月,且补偿义务人在《补偿协议》项下的到 期补偿义务(包括盈利预测补偿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冯忠、冯志凌、无锡英 航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其余对价股份解除限售。 (二)益宇投资所持股份锁定及解除限售的承诺: 1、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12 个月,且补偿义务人在《补偿协议》项下的到 期补偿义务(包括盈利预测补偿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益宇投资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对价股份总数中的 25%解除限售,计算结果不是整数的,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向下取整。 2、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24 个月,且补偿义务人在《补偿协议》项下的到 期补偿义务(包括盈利预测补偿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益宇投资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对价股份总数中的 25%解除限售,计算结果不是整数的,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向下取整。 3、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36 个月,且补偿义务人在《补偿协议》项下的到 期补偿义务(包括盈利预测补偿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益宇投资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对价股份总数中的 40%解除限售,计算结果不是整数的,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向下取整。 4、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48 个月,且补偿义务人在《补偿协议》项下的到 期补偿义务(包括盈利预测补偿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益宇投资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对价股份总数中的 5%解除限售,计算结果不是整数的,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向下取整。 5、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60 个月,且补偿义务人在《补偿协议》项下的到 期补偿义务(包括盈利预测补偿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益宇投资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其余对价股份解除限售。 上述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益宇投资本次所涉及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安排为 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60 个月的股份数量。 (三)业绩承诺完成及承诺履行情况 股东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承诺宇寿医疗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 2,750 万元、3,550 万元、4,300 万元,若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金额, 则补偿义务人应按《补偿协议》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 2015-2017 年度均已完成业绩承诺或兑现业绩补偿承诺, 业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截至目前,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益宇投资共 4 名股东均遵守了本次发行 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654,251 股,占总股本的 2.2954%;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973,927 股,占总股本的 1.083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4 名,为 2 名自然人股东和 2 名法人股东;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条件 本次申请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 备注 股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冯忠 6,680,324 6,680,324 0 【注 1】 2 冯志凌 4,268,036 4,268,036 4,268,036 【注 2】 无锡英航冶金科技 3 1,494,450 1,494,450 1,494,450 【注 3】 有限公司 苏州益宇投资中心 4 211,441 211,441 211,441 【注 4】 (有限合伙) 5 合计 12,654,251 12,654,251 5,973,927 【注 1】、【注 2】、【注 3】根据承诺,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60 个月,冯忠、冯志凌、 无锡英航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其余对价股份解除限售。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因本次交易取得 的其余对价股份数量分别为 6,680,324 股、4,268,036 股、1,494,450 股。冯忠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 6,680,324 股,其中有 6,680,324 股现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为 0 股,所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冯志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4,268,036 股,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为 4,268,036 股;无锡英航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1,494,450 股,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为 1,494,450 股。 【注 4】根据承诺,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60 个月,益宇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其余对价股 份解除限售。益宇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其余对价股份数量为 211,441 股,益宇投资本次申请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211,441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为 211,441 股。 五、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205,652,755 37.30 0 12,654,251 192,998,504 35.01 通股/非流通 高管锁定股 192,998,504 35.01 0 0 192,998,504 35.01 首发后限售股 12,654,251 2.30 0 12,654,251 0 0 二、无限售条件 345,623,245 62.70 12,654,251 0 358,277,496 64.99 流通股 三、总股本 551,276,000 100.00 12,654,251 12,654,251 551,276,000 100.00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天华超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均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有该部分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 关承诺,公司对相关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天华超 净此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