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37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 年修订)》的相关要 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编制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周新杰 陈雪荣 项 燕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