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1-07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24,605,86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5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22,947,77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 38.24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58,09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8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378,99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95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720,89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667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58,09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4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关于向银行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4,605,8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7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审议《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4,605,8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7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4,605,8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7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950,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1%; 反对 1,65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3,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49%;反对 1,65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54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950,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1%; 反对 1,65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3,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49%;反对 1,65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54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950,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1%; 反对 1,65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3,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49%;反对 1,65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54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950,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1%; 反对 1,65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3,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49%;反对 1,65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54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950,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1%; 反对 1,65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3,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49%;反对 1,65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54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