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前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2022-02-09
前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15Z006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15Z0060 号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超净”)董
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华超净为申请非公开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华超净申请非公开发行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
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天华超净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天华超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天华超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华超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215Z0060 号报
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2 月 8 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9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0.45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4.68 元,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0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495.28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6,504.7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
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06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4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
园区支行、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在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054810102)、
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0301040022213)、浦发银
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0078801300005666)。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4 月,公司、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8463410905)。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
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512908463410905 2,566.58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512904054810102 0.56
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 10530301040022213 16.07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89010078801300005666 0.00
合 计 2,583.21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1,590.22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后,募集
资金余额为 1,914.5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668.7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583.21 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电池级氢氧化锂二期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76,504.72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1,590.22 万元,比承诺投资额少投入 14,914.50
万元。该项目基本按原计划安排使用,承诺投资额差异主要是因为项目尚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后续将继续投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向募集资金项
目投入 6,196.63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核查意见后,公司执行董事会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6,196.63 万元。
(五)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1,590.22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后,募集
资金余额为 1,914.5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668.7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583.21 万元,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电池级氢氧化锂二期建设项目”将于 2022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
目目前尚未实现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通过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确认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
开披露信息一致。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批准报出。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6,504.7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1,590.2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21 年: 61,590.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实际投资 预定可以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金额与募 使用状态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实际投资金 日期(或截
序号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集后承诺
目 目 额 止日项目
额 额 额 额 投资金额
的差额 完工程度)
电池级氢氧 电池级氢氧
1 化锂二期建 化锂二期建 76,504.72 76,504.72 61,590.22 76,504.72 76,504.72 61,590.22 14,914.50 2022 年 3 月
设项目 设项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13,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13,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