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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超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3-02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34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苏
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遵循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
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22 年 2 月 8 日,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首次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 年 8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8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列核查对象外,本次激
励计划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成交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买卖方向
                                                                  (股)

  1       陆建平     董事、总裁       2021-10-15       卖出       -816,000

  2        王珩     董事、副总裁      2021-10-15       卖出       -962,000

      因个人资金需求,陆建平先生、王珩女士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披露股份减持
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自查期间,陆
建平先生、王珩女士上述股票交易系其按照已公开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
公司股份的行为,且减持股份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前,不
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激励对象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共有 40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
本公司股票,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
息,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
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
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
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
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 日